清明将至,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倡导新风正气,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,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:
一、 严禁借用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、踏青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权有关系的单位、个人的款物;
三、 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、比阔气,搞低俗奢华祭拜,倡导文明祭祀;
二、 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扫;
四、 严禁借走亲访友之机公款吃喝、餐饮浪费;
五、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问题;
六、 严禁组织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;
七、 严禁外出不请示不报备、不保持通讯畅通。
各分管领导、部门负责人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,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,加强分管领域人员的监督管理,不入“禁区”,不踩“红线”,弘扬绿色文明新风,确保“清明”节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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